“退市中的投資者教育保護”丨四類退市指標的優化
注:本資料源自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
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制度,是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安排,形成“有進有出、優勝劣汰”的市場化、常態化退出機制,對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、提高上市公司質量、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具有重要意義。此次退市制度的最大亮點就是優化了全部四類退市指標,有效提升了指標的針對性與實用性。
一、優化交易類指標,發揮市場資源配置功能
一是明確“一元退市”標準,將“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股票面值”修改為“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”,提升規則適用的公平性和統一性,避免“股票面值”可能存在的理解歧義。
二是明確“市值退市”標準,新增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在交易所的股票收盤市值均低于3億元的退市指標,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功能。
根據萬得數據,截至2021年4月13日,滬深交易所共有5家公司因“一元退市”標準退市。